228国定假日上班可领「双倍薪」 打工族时薪300元起跳

▲228纪念日是国定假日,雇主应依法加倍给薪,目前基本时薪是150元,因此打工族今天出勤,每小时可领300元。(示意图记者一中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上班族期待的4天连续假期已经到来,不少人都有出国趴趴走的计划,但也有不少劳工需要坚守工作岗位,不过薪资究竟该如何计算才合理劳动部表示,228纪念日是属于国定假日,若在今天(28日)出勤工作,雇主必须依法加倍给工资;3月1日、3月2日则是休息日,劳工出勤的话,雇主则须按照休息日的计算方式给予加班费

依照《劳动基准法》第37条规定内政部所定应放假的纪念日、节日、劳动节及其他中央主管机关指定应放假日,均应休假,雇主应照给工资。劳动部表示,228和平纪念日为国定假日,雇主若征得劳工同意在今天出勤,不论上班几小时,必须给加倍工资,举例来说,这名劳工日薪是1500元,加倍工资就需再另加给1500元。

不过,228当天恰好遇到劳工的休息日,若当天上班的话,薪资必须以休息日标准给加班费,同时老板也须另外补休假,换句话说,劳工在国定假日上班,要加倍发给一天的加班费,若当天是劳工的例假或休息日,必须另外给予一日补休。

▲无论是出勤或薪资给付,雇主若未依法办理,可处以2万至100万元不等的罚锾。(图/ET示意图)

劳动部指出,企业若比照公务员行事历,特意将2月23日的休息日与3月1日的工作日对调,形成228连续4天的假期,3月1日与3月2日则属于休息日,若雇主要求劳工在这2天出勤,必须按照休息日加班费计算方式给薪,工作时间如果在1至2小时者,工资按照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另再加给1又3分之1,工作时间3小时至8小时者,另再加给1又3分之2以上。

劳动部提醒,228连续4天假期的出勤、工资给付,事业单位应依法办理,若违反相关规定,可开罚2万至100万元不等,劳工可检具相关事证,可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或拨打1955专线申诉,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