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寮拆完就丢到溪边 阿公为省清洁费反遭警送办

阿公工寮拆完后准备载往溪边,被路口监视器拍下。(图/斗六分局提供)

地方中心云林报导

云林县警方日前接获民众报案,表示发现有不法业者事业废弃物到入胡山水库社寮污染环境。警方在多日查访后发现,是一名70岁男子为了节省废弃物的处理费,就任意倾倒废弃物。

云林县斗六分局梅林派出所在接获报案后,利用多日过滤数十支路口监视器画面,才发现一名70岁的黄姓嫌犯涉有重嫌。黄嫌为了节省废弃物委托清除处理费用,没有依照规定申请处理事业废弃物,反而直接将自己工寮拆除后的废弃物,直接丢在社寮溪旁,严重破坏了溪旁生态环境。

3日下午警方会同云林县政府环保局及经济部水利人员搜集相关违法事证后,将黄嫌约谈到案,依废弃物清理法第41条及46条之规定,移送台湾云林地检署侦办。斗六警分局长鸿恩表示,对于污染环境之不肖业者,环检警将加强联合查缉,一旦查获违法事实或污染行为,将依法取缔并移送地检署侦办究责,并依行政罚法加重裁罚追讨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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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到达现场发现违法倾倒的废弃物。(图/斗六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