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言论事前审查 在野批恶法

铨叙部规定公务员「代表机关或使用职称」发表与其「职务有关」的言论,须事前取得长官同意。对此,基层公务员纷表忧心。(本报资料照片)

铨叙部公告《公务员发表职务言论同意办法》草案,规定公务员「代表机关或使用职称」发表与其「职务有关」的言论,须事前取得长官同意。对此,基层公务员纷表忧心,质疑对公务员基于公益所发表的言论未予足够保障,更忧公务员意见遭不当管制、甚至打压。在野党立委抨击是事前言论审查、箝制言论自由的恶法。

狱政工会常务监事林文蔚昨在立院一场记者会,以自身经历举例公务机关对言论自由的不当管制。2016年他曾投书揭露监所无限期独居监禁和电击棒的管制问题,被记两支申诫,最后由保训会出面调处。他说,犯罪矫正是重要公共政策,揭露监所内部实况并提出反思,可让关心人士、专家学者及官员透过第一线监所管理员所见,更清楚问题何在。

警察工作权益推动协会常务理事萧仁豪说,草案未充分保障公务员基于公益发表言论,令人忧心公务机关会滥用规范模糊处,任意打压基层的意见。以警察来说,工作样态有强烈的公共性和冲突性,需要更宽的意见发表交流空间。限缩言论空间,将减少警民互相了解的可能。

国民党立委曾铭宗说,铨叙部是关在冷气房制定法令,实际上不可行,若正式记者会、动态活动要回应问题,上级根本无法预先签准;这是限缩主管机关发言,若因此被惩处,谁敢发言?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也抨击,这是另类打压言论自由,该法案跟NCC《数位中介服务法》异曲同工,是赶在选举前推出控制舆情的恶法,让民主倒退。

时力立委王婉谕指出,「职务言论」应有明确界线,若单纯因「使用职称」就须先经长官同意才能发表言论,很难不让人质疑是事前言论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