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运具免费停 民代控替业者卡位

新北交通局预计年底试办,在板桥使用密集的车站设置共享运具专用停车位,但新北市议员戴玮姗担心排挤一般民众停车需求,也要求研议相关收费标准。(吕健豪摄)

为因应日渐普及的共享运具,新北市交通局预计在部分使用密集的车站规画专用停车位,并于年底试办,不过民进党议员戴玮姗质疑,车站周边往往是民众停车需求最大的区域,专用停车位没有对业者额外收费,不但排挤一般民众需求,也形同替业者「卡好位」;交通局长钟鸣时回应,将在试办期间研议收费标准。

戴玮姗质疑,交通局预计试办的区域,对于一般民众而言也是停车需求最大的区域,如果画设共享运具专用的停车场,势必影响到一般民众的停车需求。

再者,如何跟业者收费也是一个问题,虽然根据《新北市共享运具经营业管理自治条例》,业者申请进入新北营运时,都要缴纳权利金,但权利金可以说是「低到不行」,而且厂商是有赚钱的,却没有额外的收费。戴玮姗批评,市府的做法不仅是帮业者卡位,甚至是已经「卡好位」,相关收费标准要尽速研议。

戴玮姗日前要求交通局说明计划进度,钟鸣时表示,目前预计年底在板桥车站、新埔及府中捷运站等密集使用的车站试办,尚有一些问题研议中,因民众到车站通常在赶时间,所以这些地方的共享车辆要足够、调度速度要够快,而选定板桥区试办是根据共享车辆调度次数后决定。

钟鸣时说,针对有余裕空间的停车场,例如一般机车收费停车场将一部分没有使用的空间让出来作为共享运具专用,由业者付费,目前新埔站周边的64快速道路桥下有足够的空间,而收费条件方面,在试办期会提供较优惠的条件,分别以公有土地租金以及停车场收费计算。

钟鸣时强调,试办至少半年,一定会以对民众停车干扰程度最小来考量,试办后收费标准会再研议,厂商「在商言商」,若没有效能,承租以后没人使用,相信厂商也不会继续,若试办后确实有很高的使用率,具备商业价值,该收的权利金市府还是会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