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平台-推动社区型储能设备刻不容缓

强化电力调度,应强化储能

以台电最新每日用电曲线图来看,由于整体电力使用有高低峰谷呈现波浪型,大致上以中午及18~23点为每日用电的高峰,目前在中午时段由太阳能供应15~20%的电力,足以填补用电高峰时的用电需求,但在14点过后,太阳能供电逐渐减少,则会出现吃紧的现象,因此14~23点这段时间则需要其他再生能源或储能系统来进行弹性调度,因此经济部大力推动5,000瓩以上的用电大户兴建储能设施,希望借此稳定供电。

但截至去年3月底,选择建设储能设施的用电大户不到5%,最大的因素就在于设置储能设施成本发电设备较高,并且依照「一定契约容量以上之电力用户应设置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管理办法」,业者不得参加电力交易,因此导致业者设置的意愿并不高,虽然设置再生能源的业者约占46.4%,但就能源转型的角度而言,如果没有足够储能设备保存多余的发电,在能源调度方面仍然会遭遇相当的困境。所幸在去年底再生能源发展条例修法审议的过程中,经济部已明确表示,将会与台电进行讨论将储能设备纳入。

然而,在推广储能及增加调度弹性的方面,除了规范用电大户要依照比例设置之外,如果要进一步的增加电力调度弹性,更应该以鼓励方式促进民间参与社区型电网的设置。

推动社区储能现行法规不允许

依照再生能源发展条例第11条:「合作社、社区公开募集之公民电厂…中央主管机关得基于示范之目的,于一定期间内,给予相关奖励。」也就是说经济部本身也鼓励民间自行建设相关的储能设备。但在一般的社区中,要找到这样的腹地是有困难的,因此要将储能与防灾电力相结合,才能有助于储能设施的推广。

然而,依照目前内政部的「各类场所消防安全设备设置标准」第38条规定:紧急电源,应使用发电机设备或蓄电池设备。并且,依照「消防紧急用蓄电池设备审查标准」中,明确写明蓄电池仅有:铅蓄电池、碱性蓄电池两种,也就是说目前的紧急电源供应,可以使用蓄电池,但却不能使用储能设备,造成民间就算想要结合防灾电力设置储能设备都不可行,这样的规范明显不合时宜,仍有待内政部提出相关的修正。

纳入社区储能,增进防灾电力多样性

并且,就安全性而言,由于储能设备介接供电网络,在配合电力调度的同时,也能进行即时监控,确保储能设施于灾害发生时能有效供电,有效避免疏于保养造成的风险,分散的储能设备也更加符合为电网的概念,提供战争或紧急应变时的防灾电力,而平时社区更可以在用电低峰储电后于高峰售电,将所得的收益可以挹注于设备保养及社区环境安全维护。

因此不论从国家安全、社区防灾及电力供应的角度而言,推动社区型储能设备都是刻不容缓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