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ETC尚有5亿欠费未缴 远通争续约15年高公局月底给答案
远通电收负责建置营运国道电子收费,ETC合约将于明年12月21日到期。(资料照)
国道全面采ETC电子收费,高速公路局统计,ETC累积违规开罚欠费达12亿元,目前已回收7亿元,仍有5亿元未缴,将持续追缴;受委托经营ETC的远通电收提出续约营运年限15年,双方尚在协商讨论,高公局表示,契约文字大都已定,这个月底应有共识,今年要谈定。
高公局将国道电子收费委托远通电收建置营运、代收通行费,营运期2025年12月21日到期,ETC使用率已超过9成。高公局指出,ETC从2014年计程收费起,截至目前违规开罚欠费12亿元,已回收7亿余元,追缴期限为10年,欠费会陆续进来,目前约30万名用户的车辆欠费在5万元以下。
远通电收今年1月向高公局提出投资计划书,争取续约经营,高公局副局长彭焕儒说,依照促参法规定,厂商优先议约续约不能超过原合约年限,目前双方议约年限和费率都有不同看法,远通电收建议延长营运期15年,高公局建议9年,由于涉及电子设备重置和更换更新,双方仍在协商中。
彭焕儒表示,ETC是电子设备,有一定的硬体使用年限,希望远通电收把设备使用达最大化,使用年限的部分,若优先续约完成,就会陆续性更换设备无论与远通电收能否谈成,都是今年要谈定,若远通不愿意,也要预留时间重新招标。
对此,远通电收则表示,有关议约内容,目前仍在讨论之中,远通电收会尊重高公局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