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二儿子小女友太正!男偷教「健康教育」 父子竟变表兄弟

徐男觊觎儿子女友美色,竟背着妻儿偷偷与对方交往,甚至上摩铁床战。(示意图/取自pakutaso)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南一名45岁徐姓男子看到国中儿子交了14岁小女友,心生非分之想,竟先将少女收为「干女儿」,背着儿子和对方交往近1年,还多次带人到摩铁进行「健康教育」,直到学校老师听闻学生爆料,这起离谱案件才彻底曝光

判决书指出,国二儿子带同班女友回家拜访后,少女便会经常到家中探访,还会称徐男叫「干爹」。不料过程中,徐男竟起了色心,开始背着妻儿与少女交往,还会与对方互传「想妳喔」、「妳交男友,总是让我觉得不开心」等暧昧简讯,甚至要「干儿女」传裸照给他过过干瘾

2015年3月,2人在徐男永康住处首次发生关系,后续频频上摩鱼水交欢。而徐男也以为这样的极乐生活天衣无缝,永远不会穿帮,没想到干女儿却向闺蜜炫耀「我和干爹有健康教育行为」,还传到老师耳里

事后,辅导老师上门拜访,得知少女外婆本就看过孙女偷偷自拍裸照、视讯等,因此趁少女脸书没登出时偷看,找到了「干爹」徐男的纪录,立刻报警逮人。徐男到案后,坦承2人确实私下交往,但没有发生关系;直到测谎未过,才改口承认曾和干女儿上床,但两情相悦。

▲台南地方法院。(图/翻摄自GoogleMap)

台南地院审理后,一审强制性交罪处3年有期徒刑。但台南高分院审理时,认为双方是「合意性交」,是在少女「合意之情况和平为之」,并非「出以任何强制或违反意愿手段」,也没有「施以强胁威吓或违反意愿之手段」等强制性交罪构成要件

最后,法官审酌双方已经和解,女方也愿意原谅,因此改依「对未满十四岁男女性交罪」判刑2年,缓刑5年,条件是徐男3年内得向公库支出20万元、义务劳务240小时,接受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