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案Q&A
行政院针对国会改革法案提出覆议,立法院院会日前进行投票,最终投票结果为,两项覆议案均为领票113人,全体立委均领票,51票赞成,62票反对,覆议案不通过。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民进党政府针对国会改革法案,府院党多头并进声请释宪。不过,执政党提出法案扩权、侵害人民基本权利等质疑,国民党及民众党也强力反击。以下为记者整理的Q&A:
Q:立院质询总统违宪?
民众党立委张启楷指出,朝野党团已经讲得很清楚,「来者是客,在野党立委会尊重他」,立法院通过的版本是「依序即时询答」赖总统怎么还停留在即问即答?
Q:此次国会改革采用举手表决是「无记名投票」,使国民无法知道个别委员投票意向并究责?
民众党表示,举手表决明定于「立法院议事规则」第卅五条,当天投票表决全程直播记录。
Q:「藐视国会」定义不明,恣意扩大立院职权?
国民党立委林思铭说,这次通过的国会改革五法,有民进党过去及现在主张的版本,每一条文都有依据和正当性。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指出,藐视国会乃是「不确定法律概念」,是常见的立法方式。在立法技术上,立法者不可能将各种可能妨碍立院职权行使的藐视国会行为一一列举出来,未来会视具体个案情形来做判断。
Q:「怀疑」官员虚伪陈述,即可课以刑责?
翁晓玲表示,政府官员只要受质询和听证时,就其所知之事项,不诚实以报,公然说谎,就构成犯罪。此为公诉罪,检察官可依职权进行追诉,立法院只能将违法的公务员移送司法机关侦办,最终还是由法院判定政府官员是否构成藐视国会罪。难道行政院担心「官员不能说谎」是窒碍难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