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货当自强

位于北京的一家乔丹体育零售店。(中新社资料照片

大陆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宣布「乔丹商标案」终审裁决,大陆乔丹公司强调取得74案胜诉,仅4案发知识产权局重新裁定。大陆乔丹即使赢得商标,也已失去商誉,得不偿失。

大陆法院承认「乔丹」姓名专属于飞人乔丹,但提告太晚,已超过追诉期,因而败诉。

冒用乔丹姓名是抹不去的污点,不仅给企业的商誉带来损害,也连带大陆国际声誉受损。大陆欲摆脱长久以来的侵权、盗版、仿冒的名声,需要更多的企业以踏实的精神,建立自己的国货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