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产业》落实跨国公司财税透明 欧盟达成初步协议

欧盟政府单位欧洲议会谈判代表在周二对于新规定达成初步协议,将迫使大型跨国公司揭露他们在欧盟27国和避税天堂国家营收和支付税款资料

根据新规定,连续两年营业额超过7.5亿欧元(约9.16亿美元)的跨国公司,必须申报其在欧盟国家和欧盟所列非合作司法管辖地区(避税天堂国家)的获利、税款和雇员人数等资料。

而关于在欧盟和避税天堂国家以外的缴税资料,只要求以汇总形式提交。

非政府组织乐施会(Oxfam)则批评指出,透明度局限在欧盟27国和名单国家21国,表示全球200多个国家有四分之三仍可保持企业秘密世界上仍有一些避税天堂国家不在欧盟的非合作司法管辖地区名单之内,跨国企业的缴税事务仍可以避免受到审查

目前该欧盟内部协议的草案必须在两个欧洲议会委员会全院会议中通过,欧盟理事会也必须通过。

欧洲议会议员Ernest Urtasun表示,这些税务透明化措施有助于确保跨国公司支付公平的税务份额,使其营运竞争力更有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