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商务人员特考增订英语检定 未满60不录取

国际经济商务人员特考增订英语检定未满60不录取,图为考试院长黄荣村。(本报资料照)

考试院院会今通过,修正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国际经济商务人员考试规则,配合需用机关提出需求,将英语能力检定纳入应考资格;于三等考试增设「泰文组」、「越南文组」及「印尼文组」;调整应试科目外国文」申论式试题测验式试题占分比重,及「外国文」、「英文」未满60分者不予录取的门槛

考试院院长黄荣村表示,考试院掌理文官制度,必须随时配合国家发展方向,积极调整相关的政策。近年来,为了不让我国经贸过度依赖特定国家,政府积极推动「新南向政策」;同时也为了强化台湾世界的接轨,提升国民外语能力,而积极推动「双语国家政策」。

这次修正要点包括,新增「泰文组」、「越南文组」及「印尼文组」:配合「新南向政策」及各驻处人才需求,于三等考试增设3语文组。

此外,增订英语能力检定为应考资格:应考人于报名期间前3年内曾通过全民英检、多益、托福剑桥五级英语认证、剑桥领思职场英语测验、剑桥领思实用英语测验、雅思国际英语测验及外语能力测验等8款之一英语检定测验者始得应考本考试。

至于修正成绩计算方式,调整应试科目「外国文」、「英文」成绩计算规定为未满60分者不予录取;统一语组应试科目「外国文」申论式试题、测验式试题占分比重为75%、25%。

另为配合增订英语能力检定为应考资格,删除英文组以外的其他语文组应试科目「外国文」兼试基础英文。修正体格检查项目则删除辨色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