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龍離岸風電擬增落管工法 提環境差異分析再審

海龙二、三号离岸风电风场正进行水下基础建设,拟新增落管式抛石工法加强防淘刷,并送环境部审查。环委认为现有资料难以判断对环境影响轻微,应改提环境差异分析报告后再审。示意图/台电公司提供

海龙二、三号离岸风电风场正进行水下基础建设,拟新增落管式抛石工法加强防淘刷,并送环境部审查。环委认为现有资料难以判断对环境影响轻微,应改提环境差异分析报告后再审。

环境部今天召开「海龙二号离岸风力发电计划环境影响说明书变更内容对照表」、「海龙三号离岸风力发电计划环境影响说明书变更内容对照表」等2案专案小组联席审查会议。

海龙二号、三号位于彰化县至澎湖县外海,基地面积分别为59.2平方公里、85.2平方公里;核配容量为532MW、512MW;最大装置容量为518MW、504MW。

开发单位表示,开发过程中已依环评承诺规定,在水下基础安装人工垫块作为防淘刷保护工法,但发现局部海流冲刷情况非常强,人工垫块防淘刷年限较短,也没办法面对较严重的区域做局部调整,因此除了保留原环评承诺的人工垫块工法外,这次申请纳入落管式抛石工法。

许多环评委员关心抛石成分来源及如何检验、2种工法施工优先顺序为何、该如何有效控管抛石速率、国外使用经验,以及对环境与生态影响等,都需要进一步评估说明。

开发单位则承诺「不会使用中国大陆的石料」,会寻找台湾合格厂商、使用天然石料,也会提出石料检验证明。

此外,环委认为落管式抛石工法增加了水下基础保护面积,也就是增加海底硬铺面的面积,可能会造成海域生物栖地消失,但开发单位未提出生态影响减轻及补偿措施,难以判断此变更对环境影响轻微。

经内部会议讨论,建议此案不适用变更内容对照表,应加强调查及评估强度,改提环境差异分析报告后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