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柯文哲的政治判断害了高虹安(沈迺训)

日前新竹市长高虹安因案一审获判7年4月徒刑,旋即宣布退出民众党。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显然对高受到的「委屈」耿耿于怀,言谈之中的逻辑又无法自洽。(图/本报系资料照)

日前新竹市长高虹安因案一审获判7年4月徒刑,旋即宣布退出民众党。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显然对高受到的「委屈」耿耿于怀,言谈之中不时影射司法不公已被执政者操控失去社会信任,却又继续强调三审前应无罪推定。这种说法让人质疑柯文哲又自欺欺人,难不成只有一审法官会被执政党控制而二、三审法官就不被操控?显然柯文哲的逻辑无法自洽。

更为可笑之处,如果混迹政治已超过10年经验的柯文哲自恃聪明看透政治游戏规则,对司法配合政治运作的潜规则了然于胸,那么他去年明知自杀式参选总统肯定当选无望,那在他做这个决定之前,是否有考虑到案情早已于2022年如火如荼冒开的当事人高虹安的感受?因为按照柯对司法运作的理解,当柯放弃在野共推一组人选的时候,就注定了高判刑有罪的发生,明知如此,何以柯去年弃高不顾也要坚持选到底?

而柯为了替高辩护所说:「以高虹安的社经地位,也根本不会去贪图那11万」则是一种十分不高明也完全不科学、理性的诡辩之词。一则,柯的说法岂不是声称社经地位低的人都有贪污的潜在习性?这种带有阶级歧视、贫富歧视逻辑的说法,显然完全不通,更可能会伤害民众党在基层的支持基础。二则,如果社经地位高就不会贪污,那位居总统高位的陈水扁的贪污旧事,岂不直接戳破柯文哲这种毫无逻辑的诡辩?柯没帮到高便罢,只会是越描越黑。

民众党接连帮高倒忙之处不止于此,民众党立委张启楷称内政部不给高停职后的半薪是侵害工作权的违宪行为,他认为内政部不给高半薪,让高虹安处于还具有公务人员任用资格却不能到外面兼职的窘境,因此不能停掉高的半薪;而柯文哲进一步声称高因有公务员身分,遭到内政部停职后又恶性不给半薪的处分无法兼差赚钱恐要接济她过日子。

只能说柯、张两人与民众党缺乏足够的法律素养来处理政治问题的能力。如果今天高虹安已经没有任何收入情况下,那她要去找工作赚钱任何法律都不能也不该阻挡她,此时才有违宪侵害工作权的问题,问题是高已经找到工作了吗?张启楷的逻辑问题在于他在高还没找工作,进一步的发生可能违反公务员兼职的情事前,就声称停掉半薪会影响她的工作权。

然而柯、张等人也没做好功课就发言,法律也没完全的规定半薪状态不能兼职,更没有规定连半薪都没有的时候也不能兼职。例外状况是,根据《诠释部84年6月26日84台中法四字第1123765号函》说明:公务员因案停职期间,不得执行其职务,并不发生专心从事职务或身兼他职之问题,故基于因案停职人员基本生计考量,是类人员于停职期间,得许其于民间机构任职;惟如工作之性质足以影响公务员荣誉者,仍不得为之。

因此,张的违宪说法显然不攻自破,而柯的接济说也对帮忙高虹安而言没有任何帮助。柯该做的是,如果他坚信高的清白而不是嘴巴说说,就应该帮高找工作,而且找一个真正可以帮助高洗刷冤情又能让执政党难受的活给他做,这才是帮助高解决司法问题之余,又能创造政治收益的双赢局面之策。问题是,柯会帮忙找吗?不得而知。

(作者为自由撰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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