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国民党的宪政体制策略何在?(沈迺训)
国民党主席朱立伦(中)11日赴澎新春团拜,和不分区立委陈永康(左)、林倩绮(右)为立委联合服务处揭牌,并谈国民党党务改革。(许逸民摄)
国民党籍不分区立委翁晓玲日前提案总统大选改二轮投票,引发多方讨论。翁坚称依宪法第46条明定正副总统选举以法律定之,故总统选举改绝对多数制合宪。
然如照此逻辑,则民国83年第三次于宪法增修之条文第二条有关于「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应联名登记,在选票上同列一组圈选,以得票最多之一组为当选」之规定,岂不成为「违宪」?
然而当初将总统选制规定订于增修条文而不是法律定之的,正是执政兼国民大会绝对多数的国民党,国民党将总统选制列于宪法层级的增修条文中,如今国民党又自行于下位法律《正副总统选罢法》中新订二轮投票规则,岂不是公然否认增修条文的宪法层级法理性?
如按此逻辑推演,则增修条文中多数与宪法原文不同的制度性安排,恐将都成为违宪。当年为了让这部宪法尽量符合实际政治环境所定出具「台湾特色的中华民国宪法」,让大多数台湾人民可以接受的本意将不复存在。
如果国民党真的认为增修条文第二条之规定有违宪法本文之虞,则该做的不是针对正副总统选罢法修法,而是当即声请宪法法庭就宪法增修条文第二条之规定是否容许进行二轮投票争取大法官做出合宪性解释才是。如此才不会导致《正副总统选罢法》优位于增修条文的法理优位混乱局面出现,影响宪政运作根本环境。
令人堪忧的是,此事更意外显现当前国民党中央对党籍立委的重大宪改政策等政治任务竟然毫无章法、欠缺沟通,放任个别立委各自行事。
回想去年底大选阶段,国民党尚说要推动宪改修宪、内阁制,不论党主席朱立伦或候选人侯友宜皆多次表示要与民众党合作推动内阁制。如今败选便罢,自诩是国会多数党却是宪改进度一片空白,如今由高度党意象征的不分区委员提案订定与内阁制显相矛盾的二轮总统投票制,岂不与当初批评总统权力过大必须改为内阁制的逻辑相违背?
经此一役,在在凸显国民党针对宪改政策缺乏连续性、可预期性的制度性规划,沦为选举花絮过场的功能,岂能不让识者心寒?
(作者为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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