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明扬大火凸显消防救灾两大问题(黄俊能)

屏东加工出口区高尔夫球代工厂「明扬国际」22日晚间发生爆炸。(资料照)

消防署23日凌晨1时02分表示,根据卫福部紧急医疗管理系统统计,屏东明扬国际公司工厂大火酿成4人死亡(消防员)、99人受伤(10消防、1义消、88民众),尚有6人失联(民众)。这次大火事件,显示台湾地方消防救灾长期存在着2个重要的问题

一、 消防法第二十条之一,虽已经明定「现场各级抢救人员应于救灾安全之前提下,衡酌抢救目的与救灾风险后,采取适当抢救作为;如现场无人命危害之虞,得不执行危险性救灾行动」。近年来几次大火带走多位消防弟兄后,立法院通过熟知的退避权,但消防局指挥体系或第一线救灾同仁并不具备土木或是结构的专业知识,如何判断火灾、地震第一现场建筑结构安全?

因此,地方消防局应建立专业技师资料库或签订MOU(合作备忘录)与土木结构专业人士(专任或开口合约)与消防同仁一起出勤,才能确认建筑物结构的稳定及风险程度。其次警专及警大毕业的学生,在学校养成教育训练中没有受过建筑结构安全课程,包括地震、火灾、爆炸等对结构体破坏的快速评估,这使得第一线救灾消防同仁的生命,如同蝼蚁一般。特别是台湾到处是铁皮屋工厂仓库,大型火灾钢铁高温溶解坍塌,救灾人员生命受到严重威胁,若没有专业土木结构人员在现场,指挥官如何行使消防法第二十条之一退避权呢?

二、 修法在资讯权部分,立意良好,消防法「因应工厂使用的危害性化学品可能于发生火灾时,造成极大的救灾风险,修法强制业者有责任提供厂区化学品资讯、平面图,并指派专人至现场协助救灾,对违反的业者将直接开罚」,但台湾化工厂房所存放的各类型化学材料,如何作动态性管理?

建议应该严格对化学工厂每日存放化学物资,尤其是有机氧化物等爆炸性物质,建立严格规范及资讯系统来限制制程与资讯透明;其次再针对工厂生产流程管理不当、化学物质隔离措施不足、火源无严格控制、火载量体过大等危险物品,严格执行联合稽查及落实消防安检。台湾存在一大堆化工工厂及仓库,都含大量不明爆炸物质,消防同仁永远冒生命危险在救灾,台湾的毒瘤,永远的痛,真的让人痛心!

未来资讯科技协助救灾可以有以下作法,期待未来能有结合建物结构蓝图资讯、及时火场状况侦测(具侦察之耐火机器人)设备及Al辅助判断技术等装备,作为现场救火前线指挥官行动之及时参考资讯,以补相关专业人员(如结构技师)无法于全国及24小时待命支援之不足,降低救火弟兄及时救灾之风险。(作者为中央警察大学消防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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