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冤26年!军人王瑞丰遭控抢劫再审获无罪 高雄高分检放弃上诉还清白
26年前高雄凤山发生一起机车抢案,正在当兵、无前科的男子王瑞丰遭人指控是抢匪,事后遭军事法院判5年,王男入监2年多假释出狱后声请释宪,去年宪法法庭破例同意再审,高雄高分院上月改判王男无罪,律师还呼吁检方放弃上诉。好消息昨日传来,高雄高分检确定不上诉,全案定谳。(本报资料照片)
26年前高雄凤山发生一起机车抢案,正在当兵、无前科的男子王瑞丰遭人指控是抢匪,事后遭军事法院判5年,王男入监2年多假释出狱后声请释宪,去年宪法法庭破例同意再审,高雄高分院上月改判王男无罪,律师还呼吁检方放弃上诉。好消息昨日传来,高雄高分检确定不上诉,全案定谳。
1997年王男在外岛服役,该年5月他休假返台期间,高雄凤山发生一起抢夺案,一对洪姓母女放在机车前置物篮内的黑色皮包,遭2名共乘机车的男子抢走。洪姓母女当场骑车追赶并记下车牌报警。警方当晚找到王男,说他就是嫌犯,直接把人移送南部地区海岸巡防司令部侦办。
事后王男被高等军事法院高雄分院依共同抢夺财物罪判5年,他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遭驳回定谳,王男还为此入监服刑2年多,因表现良好成功获得假释出狱。同案的陈姓男子非军人,当时由高雄地方法院依抢夺罪判陈男1年,上诉后因证人指证有瑕疵、罪证不足,获判无罪确定。
王男出狱后认为清白不容抹黑,透过律师邱显智的协助声请释宪。当时宪法法庭认为,除依军事审判法第237条第一项第二款但书规定、适用刑事诉讼法第420条第一项第六款外,大法官认为,共同正犯分别受军事审判有罪、普通法院无罪,军事法院判决有罪者可声请再审,最后同意王男再审。
高雄高分院3月21日宣判,由于罪证不足,逆转判王男无罪,该案仍可上诉。
「这是迟来的正义…」王男与老婆一同出席听判,讲到委屈处一度哽咽。王男强调,等了这个公平的判决等了20多年,最感谢大法官释宪、律师的协助、家人的陪伴。一路走来,发现自己其实不孤单,未来会提刑事补偿。
「王男应该是国防部台南监狱最快假释的收容人!」邱显智表示,该案同案被告陈男早就因罪证不足获判无罪定谳,但军法却判王男有罪,凸显军法制度相当荒谬。当年他担任监狱官时与王男结识,当时许多军法官都相信王男遭冤枉,他才能这么快获得假释。
邱显智强调,王男当时在军监看到他时,第一句话就说「这怎么会这么扯、这么夸张!」,后来当庭王男也如此对法官控诉。后来指证王男的证人也表示,「不是那么确定」嫌犯是王男,明显指证有瑕疵。当时王男提再审、高雄高分院也没有抗告,就表示认同再审事由,呼吁检方勿再上诉,还给王男清白。
高雄高分检昨日正式确定,对王男一案判决不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