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药酒上路!台南男国道开300公里北上 被拦查揪出「曾5度酒驾」
▲台南一名陈姓男子今年3月被发现酒测,遭依公共危险罪送办,才被发现曾5度酒驾上路。(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台南一名陈姓男子今年3月从台南自家先饮用一瓶药酒后,独自驾车北上找朋友,在行经北市民族东路与松江路口时被酒测拦检,酒测浓度0.25毫克,被依公共危险罪送办,事后更发现陈男曾因多次酒驾被抓,光是有案纪录的就高达5件。台北地院审理后,判处陈男有期徒刑6月,并科罚金20万元。
2021年3月下午6时许,陈姓男子先是在自家服用一瓶药酒后,为了要北上找朋友,独自驾车行驶超过300公里,在国道上一路酒驾到台北,最后行经北市中山区民族东路与松江路口时,被酒测拦检,一测才发现陈男酒测值高达0.25毫克,被警方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法办。
台北地院审理后更发现,陈男有多起酒驾被诉纪录,其因酒驾而有案可查的案件数更高达5件,分别在2012年被处以缓起诉处份、2015年被判有期徒刑3月与2020年各因酒驾被判有期徒刑4月、5月与6月,光是在去年的酒驾纪录就占了3件,今年3月又再度酒驾上路,还在国道上开了至少300公里的路程。
法官审酌后认为,陈男明知饮用酒类后不得驾驶动力交通工具,无视自己与他人生命安全,贸然开车上路,不过考量其学识与经济能力后,依公共危险罪判他有期徒刑6月,并科罚金20万元,得易科罚金,罚金部分则可服劳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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