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左转「2年后才收到罚单」 台中女骑士告赢守住2700元
金姓女子2018年2月9日上午11时许骑机车行经台中市北区健行路与荣华街口,被警员认为违规红灯左转,当下拒绝签收告发单,没想到2年之后才收到2700元的罚单,觉得太离谱,于是提出行政诉讼,最后成功撤销罚单。
判决书中提到,金女当时在路口被台中市第二警分局的警员拦下,并告知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3条第1项规定,结果直到2年后才收到罚单,罚锾2700元并记违规点数3点。她表示,当日的确是沿着健行路返家,但没有经过荣华街,也从未收过到案通知,根本不知道为何挨罚。
台中市交通事件裁决处则强调,金女骑车在健行路红灯左转,被拦下后拒绝签收告发单,警员当场告知到案时间及处所,她随即自行离去;由于事隔2年,路口监视器画面档案皆已覆盖,所以没有影像可供调阅,全案是以警员「目睹」的方式举发,也有在《行政罚法》3年期间内进行裁处,全程都是合法的,并无违误。
不过,台中地院法官认为,警员的陈述虽然可以视为证据,但所有内容都是出自记忆,由于观感错觉可能导致记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加上这已经是2年前的事情,难以保证记忆不会出错,所以无法当成「绝对正确」的陈述。
法官接着指出,这起案件历时2年才寄送裁决书,相关路口监视器影像资料都被覆盖,也没有其他积极证据可以佐证,因此不足以认定金女有红灯左转的事实,最终裁定撤销原处分,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