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簽反廢死公約 學者:死刑存廢由人民決定

选战进入倒数72小时,死刑存废成为议题攻防战,国民党总统候选人侯友宜紧咬反废死,并亲手签下反废死公约;民进党总统候选人赖清德则说,台湾仍有死刑制度,不知道为何一直炒作这个议题;对此,台日刑事法研究学会理事长林裕顺认为,竞选活动吵闹喧哗掩盖民众的心声,「死刑问题,如同民众投票选举总统,应由人民来决定」。

侯友宜昨天表示,法律不能老是只顾加害者人权,而是要「对好人更好,对坏人更坏」;侯竞办则说,根据民调示,有超过7成民众不支持废除死刑,更有8成5的人认为,现行法令对犯罪加害者过度保护,人民的意见,民进党看到了吗?

林裕顺指出,去年我国学习日本「裁判员制度」比照英美、欧洲等国家,民众可担任「国民法官」参与审判、当家作主。死刑刑罚的极致,国家最严厉的制裁,原本司法机关独占刑事制裁权柄,现今国民法官制度正式上路开始施行,民众有机会直接面对犯罪案件、决定被告生死权柄。

可是,对照日本人民参审实施迄今十数年,仅有寥寥数件考量参审民众人身安危而未适用,台湾国民法官首年上路,已排除人民参审多达十余件,恣意没收人民意见表达心声、剥夺民众国民主权行使。

林裕顺举例,日本「京都动画」放火杀人案造成36死、32伤之重大犯罪,其审理庭期多达24次、长达4个月,该国仍适用人民参审、尊重国民主权,满足民众知的权利,并确保未来可能宣判死刑的正当性。

日本最高法院经典判决写到,「随着时代演进,死刑若无必要,或者人民感情不能容忍,立法机关自会废除死刑,即使条文仍存法院亦不会适用」、「现时下,没有人喜好宣告死刑」。因此,该国对于重大犯罪的死刑审判,不仅借由严谨「正当程序」维护被告权益,同时极刑处断仅限「求其生而不可得」、「没有办法的办法」。

林裕顺表示,日本司法审判量刑判死设有检察官具体求处死刑的大前提,同时还要符合不同层次的条件。其中,死者人数、犯罪目的、计划以及犯罪前科乃重要考量;杀害方法、动机原因、被害感情及社会冲击为次要因子;被告有无反省悔悟、生长历程、生活状况等等用以判断未来改善、更生可能。再者,在无罪推定、证据裁判等诉讼原则下,审、检、辩、警办案专业、伦理,均将摊在阳光下接受社会大众检验。

林裕顺说,台湾历来司法彷如黑箱密室,但有光就能照亮黑暗并汇聚能量、带来温暖。台湾国民法官新制对涉杀人等重大犯罪,提供社会大众就事论事的机会与场景,且直接面对被告身体肉躯,确认死刑判决是否「求其生不可得」。因此,「国民法官」应是照亮司法审判边边角角的「那道光」,主政者应坦然尊重人民参审判断、不该遮遮掩掩逃避检验。

台日刑事法研究学会理事长林裕顺认为,死刑问题应由人民决定。图/读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