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鄉代會副主席當選無效確定 巫光生解職給女兒接棒

新竹县湖口乡民代表会前副主席巫光生(中)已被解职,他表示尊重司法,自己也交棒给女儿,继续为乡亲服务。图/取自新竹县政府官网

顺利连任的新竹县湖口乡民代表会前副主席巫光生,去年8月替无党籍湖口乡长候选人郑士榤以3万元对价现金绑桩,新竹地检署依涉嫌贿选为由提当选无效之诉。新竹地院认为巫「替其他候选人」非为自己贿选驳回。检方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今废弃原判决,改判巫当选无效确定。巫光生表示,尊重司法,自己也交棒给女儿,继续为乡亲服务。

一审民事判决指出,巫光生为湖口乡第22届乡民代表第一选区登记2号的候选人,去年8月竞选期间,为协助乡长候选人郑士梁顺利当选,与妻子和湖口乡公所前范姓机要、某礼仪百货刘姓负责人及郑士梁本人,将3万元装在信封内,分别交给有该选区具投票权的乡民代表、村长与其家属共20人,即俗称「绑桩」或「固桩」,借以寻求支持郑士梁。

新竹地院一审时认为巫光生是为其他候选人贿选而不是替自己,贿选行为对自己的选举结果没有任何影响,也没以贿选方式妨害乡民代表选举的投票公正性,驳回检方当选无效之诉。

检方不服而上诉,高院民事庭认为选罢法明白揭示「无投票行贿行为」是民主制度对候选人基本要求之一,为避免候选人间相互拉擡、结盟,为他人贿选仍可当选的情形发生,因此依选罢法第120条第1项第3款规定,依合目的性的论理解释,应不限于为自己买票贿选的当选人才适用,改判巫当选无效确定。

另巫光生刑事贿选部分,新竹地院依违反公职人员选罢法判处1年8月,褫夺公权3年,并宣告缓刑3年确定。巫光生受访时也强调,为避免浪费国家、司法资源,已放弃上诉。

巫光生表示,自己虽然无辜,但尊重司法,为避免浪费国家资源,刑事部分也已放弃上诉,但他为乡亲服务的心不变,同时也感谢选民支持他,自己虽然没有公职,但会一直持续为地方服务,至于政治生涯,将交接给女儿接棒。

新竹县选委会则表示,巫光生刑事遭判有罪后,10月16日即解除职务,因该选区超过2席以上,且替补的人选得票数未达门槛,该选区将不会递补也不会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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