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加州女警曝光! 「1枪6弹」让她泰国行泡汤了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美国加州女警葛兰特(Nell Grant)携枪弹入境案,触犯我国刑法与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虽属5年以上重罪,但律师表示可依职业犯罪动机予以减刑,甚至给予缓刑。

▲后背包藏枪自首,加州女警:不小心带上机。

13日上午,葛兰特搭乘华航CI-7班机抵台转机泰国曼谷过境时主动向地勤人员表示包包里有手枪子弹保安大队大队长陈昭甫表示,「(旅客)从美国洛杉矶桃园国际机场,将转机到泰国曼谷,在尚未经过机场过境安检线前,即主动告知航空公司地勤人员。」

葛兰特是美国加州女警,13日上午和一名朋友带着2个小孩共4人要去曼谷度假,到桃园机场等候转机时,主动跟地勤人员说背包里有1把手枪、6颗子弹,主动缴出枪弹并出示警徽,并称枪是自己购买使用的,平常放在上班用的包包里,出国时不小心带出来。

律师宋英华表示,「这个案件会牵涉到我们枪砲管制条例第7条持有枪枝,最轻的、最轻的本刑是5年以上,是属于重罪,甚至可以达到所谓羁押要件。」

女警也很纳闷怎么会通过洛城机场的安检,但即便枪枝在美国是合法使用,在我国却已经违法,律师说这起案件比较特殊。宋英华说,「斟酌她犯罪动机或各种状况,还有对社会带来的危害性,以及她本身职业的状况,然后再斟酌用59条,如果认为判的刑度还是嫌过重,用59条再减刑,看是不是能压到2年以下,甚至于达到缓刑的效果。」

桃园检方讯后将葛兰特责付委任律师,谕知限制出境、出海,同行的另名女性友人与2名孩童也因此放弃泰国行,留在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