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00买信用卡号「疯狂血拼」转卖 4个月海捞300万...叫外送也盗刷

陈男低价购买信用卡资料,再申请电商帐号盗刷购物,最后低价出售商品获利。(图/记者中岳翻摄)

记者邱中岳/台北报导

北市刑大接获线报,有不法集团网路上购买信用卡资料,再到网路电商平台盗刷,为了避免被发现,仅刷5千元以下商品,再以低价上架另一个电商平台牟利,短短1个月获利60万元,连日常开销也刷卡,叫外送餐点、购买加油券等,让许多商家几乎拿不到钱。

警方调查,住在台南的32岁陈姓男子,从2020年1月开始,透过管道以2百至5百元不等的价格,向盗刷集团购买信用卡资料,最后再向露天拍卖等电商平台刷卡购物,但为了避免警方查缉,仅刷购5千元以下的产品

▲陈男盗刷商品之外,连平常吃饭、日用品都叫外送,并用买来的信用卡资料盗刷。(图/记者邱中岳翻摄)

陈姓嫌犯等人还以低价转手在其他电商平台出售,初步估计从事4个月来不法获利高达3百万元,最后警方在5月初逮捕陈嫌以及5名犯罪同伙,讯后依照诈欺、伪造文书、《组织犯罪条例》等罪移送法办

警方发现,持卡人发现信用卡遭盗刷,否认有交易情况不付款,银行也拒绝吸收盗刷呆帐,最后电商卖家损失惨重,有电商就损失将近百万,才气得向警方报警

警方也清查,从2020年1月份开始,在网路电商平台申请帐号,并输入购得的信用卡资料盗刷,光1个月内,共计有52组买家帐号盗刷台湾以及外国人士的信用卡。

另外,警方还清查,陈姓男子等人连日常生活都靠盗刷维生,几乎每天从「ubereat」、「foodpanda」叫外送,且都用信用卡盗刷,造成许多「被订餐」、或贩售生活用品店家血本无归,银行也连带收不到钱形成呆帐。

警方还发现,陈嫌的共犯内有1名20岁的苏姓嫌犯,原本从事假检警诈骗遭判刑1年11个月,但未入监执行遭通缉,成为内政部警政署署订缉狐专案之重要目标,没想到竟「转职」到信用卡盗刷集团旗下躲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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