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博大使彩虹爷爷遭爆娶小49岁嫩妻 授权闹双包「欠我一的道歉」

市长林佳龙彩虹爷爷黄永阜担任花博代言人盛赞他是「台中宝贝」。(图/镜周刊提供,下同)

图、文/镜周刊

这几年,彩虹眷村与爷爷爆红,代表人物「彩虹爷爷」黄永阜,也被市长林佳龙聘为「花博大使」:但本刊接获投诉,爷爷在爆红之前,与林株南签了「专属授权」的经纪约,但走红到国际之后,小他49岁的看护,变成「彩虹奶奶」,要分一杯羹;远在香港弟弟跑出来,声称更早之前,就拥有哥哥的授权,形成闹双包局面,在他穷困时大力行销经纪人林株楠大叹对人性失望,还说,爷爷欠他一个道歉。

林株楠说:「当我注意到爷爷,就在我经营网路媒体『艺周刊』报导他的作品,因为我有个员工懂广东话,经常充当彩虹爷爷的翻译,接触久了,就顺势跟他签了「专属授权」的经纪约,双方约定,由我来行销他的作品,扣除管销利润对分。」

林株楠依照合约规定,贩卖爷爷画作的周边商品,扣除管销净利的一半都有分给爷爷,前后给了台币70多万,后来爷爷的看护、小他49岁的廖汉秀,成了「彩虹奶奶」,她也要分一杯羹,前后也拿了20多万。

说起彩虹奶奶廖汉秀,她原本是个离婚的陆配,受雇照顾年事已高的爷爷,但不晓得怎么照顾到床上,有一天,廖汉秀突然跑来找林株南,说:「我拿到身分证了」定睛一看,配偶栏竟是大她49岁的爷爷黄永阜;而廖女取得「彩虹奶奶」地位后,要求分一杯羹,林株南也答应了,他说,那时候爷爷奶奶对我好的很!看到我眉开眼笑,就把我当儿子一样!

随着彩虹爷爷的爆红,不晓得几十年没相见的弟弟黄孔辉跑来台湾,要接收一切成果,黄孔辉与自称眷村文化工作者魏丕仁,声称拥有彩虹爷爷签予的「著作人格权授权契约书」,双方互控,但最后因为爷爷作出对弟弟有利证词法官判决他与弟弟签署的让渡文书有效,对此,林株楠说,他对人性感到失望,而且,他认为爷爷欠她一个道歉。

彩虹文创公司魏姓经理表示,林株南不是被授权的人,因为当彩虹爷爷授权给他弟弟之后,就不再具备授权给其他人的权利,如果林株南被合法授权,为何现在是「彩虹文创」在经营,而不是林株南的「全球华人」公司?至于林株南也与爷爷签了经纪约,魏经理强调,爷爷90多岁了,他的判断会受到他人影响,一切应该以法院的判决为准,魏经理说,林株南是个争议的人,他跟几百位艺术家官司纷争一直位落幕,对于「闹双包」,近期之内该公司会在粉丝团网页再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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