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2.7亿营养午餐降标准图利特定厂商? 县府回应了

县府强调,国中小学生营养午餐经过层层把关,标案过程严谨合法。(花莲县府提供)

花莲县议员谢国荣今天针对112年度国中小营养午餐标案提出质询,他质疑,总预算高达2.7亿元,原有7家厂商招标,但1家资格不符,却废标重新招标,降低标准,分10小案,让原本资格不符厂商得标,教育处长翁书敏回应「非议员所说图利,标案过程完全合法」,谢国荣痛骂「营养午餐秃鹰」!

县议员谢国荣今天总质询时,指花莲营养午餐今年分成10标,7月第一次招标有7家厂商投标,其中6家是上年度营养午餐得标厂商,第7家资格不符,教育处应撤除资格不符厂商,但当场废标,3天后公告第二次招标,却已删除第一标规定的须具有履约能力相关的基本资格。

他怀疑,县府二度招标,却废除所有资格,为了就是让第7家厂商顺利得标,因事涉2万名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县府未能严格把关,若发生食安问题谁负责?也质疑两度招标是否有高层指示,甚至民代介入?痛批这群「营养午餐秃鹰」可恶,还可能让公务员背上图利黑锅。

教育处代理处长翁书敏答询说明标案过程,县府也发新闻稿重申,招标过程依法行政,并无不法或针对特定厂商量身订做,均符合法制作业,公正、公平。

翁书敏说,因花莲县境狭长,今年划10个区域标案,缩短长途运输问题,保持营养午餐新鲜。7月18日首次开标,投标基本资格需有食品制造业、供应商等,因每标金额2400万元到3100万元,属巨额采购,可额外加上特定资格,希望更多符合资格厂商加入,所以在招标文件(厂商投标证件审查表)「特定资格证明-具有相当经验或实绩者证明」部分应该要删除。

她说,但因行政疏失错漏,开标当下发现疏失,依采购法第48条1项第1款「变更或补充招标文件内容者办理」,主持人不予开标决标,并说明原委致歉。

翁书敏说,7月21日重新公告招标、8月17日开标,7家厂商得标;2次招标过程全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行政办法,并无不法或针对特定厂商量身订做,均符合法制作业。也强调营养午餐品管有多重机制,将由校方营养午餐推行委员会及县府稽查小组层层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