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样判决引爆司法网内互打 抒情文始祖是这位

新竹市府美女发言人徐千晴与绿委郑运鹏的诽谤官司胜诉,引发两派法官互杠。(图/CTWANT合成)

台北地院法官姚水文日前审理绿委郑运鹏和新竹市府发言人徐千晴的诽谤官司时,在判决书开释双方应放下仇恨「离苦得乐」,否则「一个人永远活在别人的认可之下,是莫大的悲哀」劝世文笔风引起轰动,有法官认为在判决书抒发心情、写劝世文并不适当,应送惩戒,但也有法官认无不妥,并指政治人物情感上不悦,本来就不应该以名誉权保障,由于反对和赞成者各持己见,宛如一场审判界的网内互打、大家吵得不亦乐乎。

郑运鹏今年5月3日在脸书质疑民众党在人力银行开出的征才资讯,征求全职彰化县党部秘书起薪仅2万6400元;郑认为,民众党用基本工资招聘党部秘书,验证柯文哲所说「用香蕉只能请猴子」的理论。徐千晴则在脸书反批郑,「反观郑委员的征才广告,联络人、电话、地址、员工人数都不透露,犹如诈骗集团让人却步」。郑要求徐道歉未果,提告求偿60万元,还要徐在脸书刊登判决要旨。

惩戒法院院长林辉煌2002年所写判决书,文情并茂,被认为是抒情文判决书的经典之作。(图/翻摄司法院官网)

承审本案的北院法官姚水文认为,郑运鹏从大学起投身政治工作,曾任多届立委及民进党党团干事长,是自愿进入公众领域的公众人物,代表其个人名誉相对徐千晴的言论自由,应有较高程度的退让。姚水文还在判决书末页开释:「一个人永远活在别人的认可之下,是莫大的悲哀-他者言论是天堂或地狱,都在人当下吐纳一念之间。愿所有因他者言论所苦者,萌生一念之明,离苦得乐。」最后判郑败诉、徐免赔。

林辉煌在云林地院当法官时经常冲撞体制,后来出任司法院秘书长、新北地院院长等要职。(图/报系资料照)

判决书公布后,引发热议,有法官认为姚水文在判决中借题发挥,发表与个案判决结论之形成毫无必要文字,且刻意挖苦当事人,不应受审判独立保障,建议北院应将姚送惩戒,不过也有法官认为姚的判决写得很好,因为人的名誉是社会评价,不是个人的主观感受,如有人主张名誉权受侵害,却又说自己被骂不开心,但仍无法表明他的名誉权哪里受侵害;另有法官认为,法律本就植基于社会,因此本案没什么惩戒不惩戒,各自本于法律确信独立审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