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7月正宫求「别破坏我家庭」 店长爱上同事:女人别互相为难…仍产子
一名杨姓女店长和已婚的戴姓男同事展开不伦恋,她甚至不顾戴妻挺着7个月大的肚子哀求「别破坏我家庭」,回应「大家同为女人,实在不必相互为难」,仍和戴产下一子,造成戴妻差点小产。杨说自己也是感情受害者;但高等法院认为,杨严重干扰戴妻的婚姻生活,已非一般外遇偷情对婚姻杀伤力可比,因此判赔125万元确定。
判决指出,戴妻指控,杨女和丈夫2017年11月相识,明知丈夫已结婚还跟他交往,甚至要求丈夫与她离婚,更自2018年3月起同居;她同年5月17日传简讯告知自己怀孕7月,希望别破坏她的家庭;但杨仍于5月21日受孕,并在5月底到6月初和丈夫同游峇里岛,于2019年1月产下一名子女。
戴妻控诉,丈夫每月收入6万元,外遇后每月花2到3万元和杨女租房同居,对她和胎儿毫无关心及付出,导致她在妊娠期间血压不稳,得靠药物控制,深受刺激险些小产;丈夫在2019年2月认领和杨女的小孩后,每月花2万4000元租屋供杨住,却仅汇给她6次2万到3万5不等的钱,因此向杨求偿240万元。
▼杨女不顾正宫哀求,仍和戴男产子。(图/示意照/翻摄pixabay免费图库)
而戴妻曾传简讯给杨女说,丈夫已经是有老婆跟小孩的人了,「我现在已经怀有他的孩子快7个月的身孕,无论你们的关系发展到哪里,为了小孩,我希望他能赶快回头,也希望妳不要成为一个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
杨女则回,「妳与戴男之间有任何问题,我想妳应该直接与他本人联系沟通较为怡当,而非利用我或攻击我才是。大家同为女人,实在不必相互为难。」
杨女辩称,自己也是感情受害者,刚认识戴男时并不知其为有家室之人,知悉后即想放弃这段感情,并提出分手要求,但他仍执意交往,最后却落得自己没钱、没名分,又要单独扶养子女,造成她身心及经济上的严重伤害。
高等法院法官认为,杨女知悉戴男有配偶后若不与之同居,或于知悉戴妻怀有7个月身孕后不再与戴相奸,即可减轻对戴妻的伤害;但杨仍执意与戴相奸产子,重创戴妻婚姻,已非一般外遇偷情对婚姻杀伤力可比,使戴妻精神上受有相当巨大痛苦,因此判赔125万元。全案定谳不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