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湖于民」 宜兰水利会强制收回大湖风景区

▲▼宜兰县员山乡大湖风景游乐区自行拆除湖面相关游乐设施,游乐区董事长正光(下图左1)也配合宜兰地方法院人员强制收回。(图/记者游芳男摄,下同)

记者游芳男/宜兰报导

宜兰著名景点的员山乡大湖风景游乐区,宜兰农田水利会长期租给大湖育乐公司经营,但水利会基于「还湖于民立场,2013年要收回,游乐区董事长陈正光陈正光不服,双方缠讼5年多,最终水利会胜诉并在21日下午由法院人员强制执行收回程序;宜兰水利会长南山说,大湖将委托县府管理发展县管风景区

宜兰景点之一的员山乡大湖风景区,湖域面积约10公顷,水深1至5公尺,1997年在县政府辅导下开始开发,由大湖育乐公司向农田水利会承租湖域,经营大湖风景游乐区,有餐厅也有划船设施,供游客休憩,但入园要200元门票,每年租金业者须缴给水利会约50万元。

2012年,水利会基于还湖于民的立场,通知业者在2013年8月合约到期后不续租,业者拒绝将湖域归还,双方缠讼至2017年,最高法院判水利会胜诉定谳,并于21日在法院人员的陪同下,水利会至大湖清点财产,强制收回,游乐区董事长陈正光并在先前自行请来吊车,拆除湖域相关游乐设施。

陈正光指出,大湖游乐区他投资了2亿多元,但水利会当时说收回就收回,片面终止契约,要配合县府将大湖划为保护区,不让他继续经营,他当然不服这种鸭霸的行为,还好内政部后来撤销,不能设保护区。

陈正光说,政党轮替后,水利会说要将大湖转给县府继续经营风景区,他愿意支持,因为继续做风景区才能带动地方发展,所以今天他自己请来吊车与机具拆除湖面设施。

许南山指出,大湖收回后,将循礁溪龙潭湖模式交由宜县府成立县管风景区,民众可以自由进出观光,不用收门票,达到「还湖于民」的目标,大湖有清澈涌泉,只要结合生态教育,具有观光发展潜力,绝对能够成为宜兰新兴热门景点,并带动地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