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宜兰大湖风景区 交通部愿协助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赴宜兰考察,交通部次长王国材(右)表示「大湖风景特定区周边景观改善工程」第2期,交通部愿协助,立委陈欧珀也要求观光局协助县府计划审查作业。(李忠一摄)
宜兰县有梅花湖、龙潭湖、大湖等重要湖域,位于员山乡的大湖风景区开发最慢,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16日)赴宜兰考察时,交通部次长王国材允诺协助县府2期工程提案,但强调要重视生态、维持大湖原貌。县府表示,县府立场与交通部一致,会以维持生态的原则分期持续向交通部观光局提建设计划。
县府获观光局补助「大湖风景特定区周边景观改善第1期工程」,经费为2500万元,内容有广场、亲水设施、码头环境等改善项目,第2期工程提案经费4500万元,有沿湖岸步道改善等工程,观光局预计明年1月份召开审查会议。
今天立委陈欧珀与交通部次长王国材等人赴宜兰考察,王国材表示,交通部愿意在观光方面给宜兰多点投资,因为观光是最低成本的投资,湖域有个圆满的环湖步道很重要,交通部会全力来支持。陈欧珀则要求观光局协助县府计划审查作业,并匡筹经费协助计划的推动。
先前有环保团体认为,县府公告的细部计划,开放兴建最高达7层楼的饭店,将让大湖的美景失色。对此,县府表示,大湖风景区的都市计划规画,空间定位为农村型生态景点,已充分考量周边山景及湖景景观。
县府表示,临湖侧建筑物高度较低,离湖较远建筑物高度较高,也订定相对严格的都市计划土地使用管制,后续实际开发时,也会透过都市设计审议来严格把关;另透过此次都市计划变更,县府取得约1.5公顷的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开发完成后,将能提供更完善的公众游憩服务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