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架砸伤脚背狮子大开口求偿200万 卖场女经理赔不了判拘

家乐福桂林店。(资料照,家乐福提供)

家乐福的黄姓女经理整理货架时拆下金属横杆置于一旁,简姓女顾客经过不慎踢到,砸伤右脚背,气得控告黄女过失伤害。黄女审理时认罪愿和解,但简女狮子大开口求偿200万元,调解最终破局,台北地院遂依过失伤害罪判黄女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2万元。

33岁的黄女2019年12月间担任家乐福桂林店的中场经理,同年月18日下午4时许,督导并偕同所属部门的助理,在卖场2楼汽机车用品专区调整及陈列商品时,展示架金属横杆突然倒下,砸伤简女的右脚脚背。

检方认为,黄女应注意防止商品或展示架零组件等物品掉落、倒下,或是在整理时先禁止其他人员通行进入该区域,以确保现场人员安全,但依当时现场环境,黄女并无不能注意的情况,因此确有疏失,涉犯过失伤害。

黄女原本否认犯行,辩称是简女自己没注意踢到金属横杆,金属横杆才会倒下砸到脚,她后来在法院审理期间认罪,但因简女求偿200万元,金额过大,双方最终无法达成和解,北院一审简易判决,依过失伤害罪判黄女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2万元。

检方认为,黄女造成简女身体、心灵上伤害,且未能达成和解并赔偿损害,原审量刑过轻,提起上诉。北院二审合议庭认为一审认事用法并无违误,驳回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