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恩師2億遺產 邱瓈寬逆轉勝

制作人邱瓈宽恩师裴祥泉八年前病逝,留下二亿多遗产,代笔遗嘱交代,其中邱瓈宽获百分之卅,裴三名弟妹则未获遗产,胞妹提确认遗嘱无效之诉。一审认为遗嘱欠缺三名适格见证人见证,代笔人也不适格,判遗嘱无效。台湾高等法院昨改认定遗嘱有效。

高院认定裴祥泉制作遗嘱时,为求遗嘱能有效并得依遗愿分配遗产,已将担任遗嘱见证人的陈羿彣、谢雅玲排除于受遗赠者之外;不能漠视裴祥泉「家里人一毛钱都不给」心愿,反使遗产全归法定继承人取得,因此判遗嘱有效。仍可上诉。

裴祥泉胞妹裴祥麟提告,哥哥二○一五年五月廿三日死亡,她与两名兄弟应继承遗产,但办理遗产税申报时,发现邱瓈宽已以遗嘱执行人身分办过,才发现哥哥在当年一月廿一日立有代笔遗嘱,记载「公司的帐处理完了之后,剩下的分给杨胖(杨智明)百分之三十,阿宽百分之三十,汉星公司员工百分之二十,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就给那些需要照顾的人,美政、娟娟、赖副总、阿照、小邹、大包,还有平日善款也不要漏」。

裴祥麟认为,遗嘱见证人陈羿彣(兼代笔人)、谢雅玲、陈舜芳都是汉星员工,民法规定受遗赠人不得为遗嘱见证人,请求确认遗嘱无效。

邱瓈宽说,恩师久病在床,预立遗嘱时载明「我孤家寡人,没家庭,也没什么好留恋的,家里人一毛钱都不给」,他的手足在病危时才探视,让他觉得虚假。邱瓈宽说,十八岁就跟随恩师,犹如亲人,制作遗嘱时她并不在场,不知道遗嘱内容。

北院以遗嘱制作有瑕疵,判无效,邱女上诉;二审开庭时,双方就裴祥麟是否对裴祥泉有重大精神虐待侮辱争执,裴女律师主张过年时,裴祥泉都会赠经济状况不好的妹妹十万元红包,若阋墙怎么可能还送礼。邱女律师则说多年来外界根本不知道裴祥泉还有手足,他们是死者病危时才出来「虚情假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