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懲戒權被刪 家長團體:應停止粗暴修法
行政院上周确认通过删除民法第1085条家长的惩戒权。全国家长团体联盟等家长团体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惩戒不是暴力,删除民法第1085条是错误决策。记者董俞佳/摄影
行政院上周确认通过删除民法第1085条家长的惩戒权。全国家长团体联盟等家长团体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惩戒不是暴力,删除民法第1085条是错误决策。
家长团体指出,强烈反对行政院推动删除民法第1085条家长惩戒权的修法。「惩戒不是暴力」,现行民法第1085条所保障的惩戒权,是家长在合理范围内履行教育责任的重要基石,修法应着眼改进条文内容,而非全面删除。建议增列「不得诉诸身体或心理暴力」,以平衡家庭教育权利与儿少保护的需求。
国教行动联盟理事长王瀚阳指出,教育部对家庭教育支持长期不足,家庭教育每年仅3亿元预算,占总预算不到0.1%。正向管教需要资源与指引支持,但家长的需求长期被忽视,无法有效落实。政府倡导正向管教,但未提供实质支持。建议提供8小时有薪亲职假,并推广亲职教育课程,这些需求却未被纳入修法考量。
全国家长团体联盟理事长萧东原表示,应停止粗暴修法,立即停止删除民法第1085条,避免破坏家庭教育的基础。提供实质支持,增加家庭教育资源,推动亲职教育计划与亲职假政策,让家长能履行教育责任。优化条文设计,保留惩戒权条文,增列「不得诉诸身体或心理暴力」,平衡家庭教育权利与儿少保护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