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民法删惩戒权」 家长团体:合理管教有重要意义
▲全家盟联合30个家长团体共同召开记者会,反对民法删除「惩戒权」 。(图/全家盟提供)
记者杨惠琪/台北报导
行政院会日前通过《民法》第1085条修正草案,删除「父母得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其子女」等文字,要求父母保护及教养未成年子女时,不得有身心暴力的行为。全国家长团体联盟与30个家长团体,今共同召开记者会反对修法,强调「惩戒不是暴力」,合理管教对家庭教育有重要意义,主张可增列「不得诉诸身体或心理暴力」,而非全面删除。
法务部日前指出,考量《民法》第1085条「父母得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其子女」,其中「惩戒」二字在实务上常遭误用或作为对未成年子女为身心暴力行为的借口,为符合《儿童权利公约》第19条规定及相关一般性意见,提出《民法》第1085条修正草案,改为教养未成年子女不得有身心暴力行为等,经行政院会审查通过。
全国家长团体联盟联合来自全台17县市30个家长团体,今共同召开记者会,表达强烈反对行政院推动删除民法第1085条家长惩戒权的修法。全家盟表示,「惩戒不是暴力」,现行规定是让家长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家庭教育功能,主张修法应着眼于改进条文内容,而非全面删除,建议增列「不得诉诸身体或心理暴力」文字,以平衡家庭教育权利与儿少保护的需求。
全家盟理事长萧东原指出,删除民法第1085条不仅无法解决儿少保护问题,反而削弱家长在教育中的合理权利,呼吁政府停止粗暴修法、优化条文设计、推动亲职教育与亲职假等增加家庭教育资源。
全国妇儿团体联盟今也发出声明反对政院修法,批评此项修法漠视家庭教育的现实需求,也暴露出政策依据的荒谬与执行程序的混乱,以儿少保护通报数据,家庭成员为施暴者的案件数增加,作为删除惩戒权的依据,但缺乏分类与背景分析,导致政策方向严重错误。
全国妇儿团体联盟副召集人单信爱指出,今年10月,内湖15岁少年无照驾车肇事酿3死2伤,即为家长无法有效管教子女的后果,取消家长惩戒权的修法,只会让家庭教育难上加难,甚至让少子化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