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忧妈宝如何扛责 大学生认可独立自主

民法修改后,满18岁不须法定代理人,就可在银行开户、申办信用卡贷款。(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院三读通过将《民法》的成年年龄下修为18岁,家长对此表示忧心,认为现在一堆靠爸族妈宝,18岁真的能承担责任吗?不过大学生则表示,若不降低成年年龄,有些同学家里功能不健全,上大学要到银行开户,还要失和的爸妈来签名,合理吗?

全国家长会长联盟副理事长王瀚阳表示,人脑在20至24岁间才会发展成熟,18岁的自制力、判断力可能还不够。《民法》做如此修正,很令家长担心。他认为,此法会过是着眼「让18岁就可投票」的政治考量

王瀚阳说,未来高中毕业就可能算是成年人,他们真的有办法承担相对的责任吗?他举例,现在不少大学生或20多岁年轻人,都还是靠爸、靠妈族,《民法》却让他们变为成年人,他们如果自制力不够,家长又无法管,可能让毒品、性侵事件更早发生。

全国家长团体联盟理事长彭淑燕表示,18岁的孩子不会一下子就具有20岁的成熟度,因此政府应该在教育上加强他们的法治观念公民素养等,否则一旦犯错,真可以自己完全承担吗?最后还不是家长要来收拾。

台湾青年民主协会理事长、交大硕士生张育萌表示,之前18到20岁大学生要到银行开户,都还要父、母出面签名,但现实上,许多人来自不健全的家庭,他们开户还要失和的父、母走一趟,很恼人。因此,将成年年龄降为18岁,可以让年轻人不要被绑在失和的家庭里面,更独立自主。

世新大学社会心理系副教授詹昭能表示,时下年轻人的人格成熟度,已经往后延,具备成年人的身心灵状态,要到大学毕业,因此从心理学专业角度来看修法,其实是与现实发展趋势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