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好心帮买机车代步 母转卖A走贷款还把债务留给女儿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台中巫姓女子明明知道自己没有钱,仍假装要帮李姓女儿购买机车代步实际上是想拿走购车贷款,偿还积欠自称「陈冠西」的男子债务,直到女儿收到催讨通知整起事件曝光,最后则被台中地院法官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并追征5万5917元的不法所得,全案仍可上诉。

巫女订完机车又说不喜欢,并请车行老板转卖掉,企图从中赚取价金来偿还自己的债务。(示意图/记者张庆辉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巫女声称,2016年7月29日确实有前往机车行订购一辆机车,但约定书以及办理购车分期付款等事都是由女儿填写,「我是要帮女儿买车让她上班代步用,但因为积欠自称『陈冠西』的男子钱,车子就这样被扣住,还威胁说要卖掉偿债,并没有故意诈欺取财的意思。」

而机车行许姓老板证称,当时是友人「小陈」介绍巫女来买车,后来对方就和女儿一起过来签约,并约定一周后交车过程中都是妈妈在表达,女儿就在旁边填写申请书,但过了几天她又透过友人转达不喜欢机车、要卖掉,「我就先将机车过户到自己名下,再传卖给陈姓男子,卖车的钱则是交给小陈,就连李女证件也是小陈交给我的。」

▲李女以为妈妈是真的要买一部机车给自己上班代步用,没想到最后却被骗了。(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李女则表示,妈妈之所以会选择那家机车行是「陈冠西」介绍的,一开始说要帮她付钱,但迟迟都没有拿到机车,后来才知道被卖掉了,甚至还收到融资公司寄给自己的催缴通知,「妈妈那时候在做直销,家中经济状况不太好,收入不是很稳定。」

对此,台中地院法官认为,巫女向融资公司申办7万4556元的购车贷款,并约定分12期偿还,却在缴纳3期后神隐,考量到当时她家的经济状况,实在难以想像还有多余的钱可以负担贷款,且卖车后随即转卖也与常情有违,显然是想从中赚取转卖的价金来偿还债务,因此不采信她的说词,并依诈欺罪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还必须追缴未实际发还给机车行的5万5917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