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交友、真推銷」交友服務 消費糾紛逐年增
彰化县政府消保官稽查「交友服务」业者。图/彰化县政府提供
「假交友、真推销」纠纷案件层出不穷,彰化县消费者服务中心去年受理17件,今年上半年12件,台中市从2018年51件、2023年增至136件,今年已有62件申诉,逐年增加。消保官建议消费者,注意业者评价及各项费用计收方式,更不宜签本票。
彰化县政府消保官指出,有申诉人表示,他从「交友服务」网路结识业者员工,被推销包括团康、课程、交友服务等,他没多考虑就签契约,每月3600元,两年共8万6400元,后要求解约,但业者要求支付20%违约金,外加注册费、心灵成长及基本社交技巧等课程,须赔偿约6万元,心有不甘提出申诉。
消保官指出,「交友服务」消费者主张「解约」业者会要求「高额违约金」及相关商品与服务的「成本费用」才能解约。今年有2件因涉及话术诱导消费者被移送调查,另5件和解。
台中市法制局表示,交友争议案件申诉人9成是未满30岁的年轻人,很可能误签本票,建议消费者须详阅契约内容外,且不宜在本票签名,发生争议时业者可能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财产或强制扣薪。
市议员张廖乃纶说,她曾接获陈情,年轻人和女网友聊天后见面,被带到交友公司强迫推销,签下交友契约、本票才能离开,要解约被要求支付5万8100元和解金,这类以交友为名的强迫推销不是个案。法制局已函请行政院消保处订定型化契约含应记载事项及不得记载事项,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