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察白嫖又拍裸照 嘉義男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判7年4月

嘉义叶姓男子性交易钱带不够,涉嫌假冒警察身分,以侦办妨害风化案为由要胁白嫖,女子识破其技俩拒绝,他竟手铐控制行动强制性交得逞,并拍下女子裸照,女子不甘受辱报警;叶男否认强制性交、拍照是经女子同意。法官不采纳他的说辞,判加重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7年4月。可上诉。

判决书表示,2022年4月间某日凌晨2点多叶男透过仲介与女子相约在嘉义市某饭店进行性交易,进入房间后,叶男声称身上钱没带够,要下楼领钱,片刻后他返回房间,涉嫌假冒员警身分,以侦办妨害风化案为由,要胁与他性交,女子质疑他的警察身分拒绝配合,叶男见身分遭识破,便以双手掐住女子脖子强压在床上,拿出预藏的手铐控制行动,强制性交得逞,以手机拍下女子裸体照片后,清晨7点多骑机车离去。事后女子不甘受辱报警,警方扣得叶男手机内所储存的女子裸照,循线查获。

叶男坦承双方有性交易,但否认假冒警察,裸照是女子说可以加钱拍摄,大约1000、2000元,拍照只是自己留着,没有强制性交,只是单纯与女子做性交易,女子身上的伤势是案发过了4天才去验的,不是他造成的。怀疑遭到「仙人跳」。

地院审理,女子于侦讯及审理中证述,就她被强制性交行为的指述,关于重要情节部分前后所证一致,并无重大瑕疵,可见得是自己的亲身经历而有受害经验。案发后叶男主动联络女子,而且从双方对话推知叶男于案发后仍蓄意以裸照影像施以心理上压力,要求女子提供联络方式。

又叶男以一人分饰两角的方式,向仲介谎称会协助催讨费用等,显然已知悉强制性交的事遭察觉,为避免遭到仲介报复,虚以委蛇。性交易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如果不是叶男所为已达犯法程度,仲介何必冒着自己也会遭追查的风险要求叶男出面,甚至以报警合法「要胁」。对于「仙人跳」说法无法采信。

法官审酌,叶男与女子素不相识,仅为满足自己性欲,竟对女子为加重强制性交犯行,至今未与对方达成调解,兼衡犯罪动机、目的、手段、家庭、教育程度等,量处犯对被害人为照相之加重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7年4月。

男子涉嫌假冒警察要胁白嫖,事后又拍裸照,嘉义地院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刑。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