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前正副議長莊豐安、蘇澤峰涉超貸 二審仍各判1年5月

嘉义市议员苏泽峰时任副议长期间及前议长庄丰安被控于2017年间向建商金蚨田公司购买房地,与负责人陈钰淳等人制造不实买卖契约,向嘉义县鹿草乡农会超贷。一审认苏、庄共同诈欺取财罪判1年5月,不服上诉二审,今上午宣判,苏、庄部分均驳回,各维持1年5月判决。

检调调查,经买家颜嘉篁介绍,时任副议长苏泽峰于2017年2月间以1500万元向金蚨田公司购买房地,与负责人陈钰𬭚、黄建中及代书刘家成等人制作3200万元虚伪买卖契约书,向鹿草乡农会贷款2100万元。

同年3月间,苏泽峰介绍时任议长庄丰安以1500万元向金蚨田公司购买房地,持3300万元虚伪买卖契约书向鹿草乡农会贷款1950万元。

金管会于2018年10月,对鹿草乡农会信用部专案检查时,发现不动产买卖契约所载的交易价格,远高于实价登录价格,由嘉义市调站移送嘉义地检署侦办。

一审审理时,苏泽峰等人均否认犯行,认庄、苏共同诈欺取财罪各处1年5月,另陈钰淳、黄建中、刘家成、颜嘉篁、颜母蔡秀荣各处2年。而二审今上午宣判,除颜及颜母没收驳回外,其余上诉均驳回。

嘉义市前副议长苏泽峰被控2017年间建商购买房地,与负责人及代书等人制造不实买卖契约,向嘉义县鹿草乡农会超贷,一审被判1年5月。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