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20岁正妹店员补货憋不住 副店长冲上去环抱「伸衣服内狂摸」
▲林副店长见店内无其他员工,趁机对补货的小花伸魔爪。图中人物与本文无关(示意图/记者蔡绍坚摄)
新北市三峡某鞋店一名39岁的林姓副店长,喜欢店里20岁的正妹员工小花(化名),去年12月某天,趁其他员工不在时,从对方身后袭胸、抚摸,还试图强吻,事后,遭小花一状告上法院。新北地院依强制猥亵罪,将他判处有期徒刑8月、缓刑3年,还需提供义务劳务80小时,以及接受法治教育24小时。
据《联合新闻网》报导,事发当时,林男眼见其他员工外出买午餐时,趁小花在补货从后方袭击,一手抓住女方的双手,另一手则是伸入对方衣服内乱摸,直到小花挣脱到柜台内哭泣后才罢休,此时才惊觉自己做错事赶紧道歉,但还是被提告。
案件审理期间,法官认为,虽然被告为了图一己性欲满足,造成被害人身心灵受损,但是审酌林没有前科,且犯后坦承犯行并具有悔意,也和被害人以30万元达成和解,认为已经有所警惕,没有再犯疑虑,因此依强制猥亵罪将他判处8月徒刑、缓刑3年,另外还要进行80小时的义务劳务,以及接受法治教育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