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海底城」放核废料? 台电:最终处置时不排除

▲台电。(图/东森新闻

记者许雅绵台北报导

日前传出台电拟参照国外案例,盖「海底城」兴建放射性核废料集中式贮存场,对此,台电发布声明表示,「集中式贮存场」为贮存核废料中继站,所使用的是「地表工程设施」,而非「地下海底城」;而外传将核废料存放在海底城,最终处置时不排除。

台电18日发表声明表示,参考国际上使用核能发电国家荷兰瑞士比利时等国,其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营运采用先集中贮存,再进行最终处置的策略,先规划推动「集中式贮存场兴建计划」,将用过核子燃料及低放射性废弃物,集中进行中期贮存,透过集中管理核废料提升监测效率

台电指出,该贮存场的场址的安全设计,都需要符合相关安全法规要求与认证,且目前规划都是地表上的设施,「海底设施」并不是选项

而台电核能发言人林德福接受媒体访问时也强调,台电9月提出的是「集中式贮存场」的评估报告,是「集中式贮存」是一个中继站。

过去有两个低放的最终储存厂址,一个是金门的乌坵,一个在台东达仁,这是在2012年7月份公告地点,那时候的初步规划不排除,但那是最终处置,9月送出去只是暂时储存,只是地表上的作业跟设计,不会做到底下。

至于未来是否不排除建海底城?林德福指出,那是未来的未来,那是最终处置的时候,国外有这样的经验,未来或许有一天,选择到无人岛等等,面积地质条件很好,不排除未来最终处置时,会有类似的设计。

面对未来集中式贮存场选址议题,为符合程序正义,台电建议,集中式贮存场选址以「公正的组织体」、「公开的参与」及「客观标准」三项原则,由政府政党学界公民团体代表筹组「选址委员会」来决定场址。

台电也强调,贮存场的场址的安全设计,都需要符合相关安全法规要求与认证,且目前规划都是地表上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