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碳在即忧减量额度抵换不足 业界吁纳「代金制度」

环保署依气候法规定,预告「温室气体排放量增量抵换管理办法」草案,今天邀请业者举行研商会。(林良齐摄)

为有效达成温室气体减少排放,气候变迁因应法要求,事业新设或变更排放源达一定规模,应依温室气体增量一定比率进行抵换,但也提及经核可可以缴纳代金,但环保署提出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增量抵换管理办法」却未纳入代金制度,业界疾呼,应在管理办法中也纳入代金制度,否则现行抵换额度不足,会让业界投资怯步;环保署官员说,代金制度与碳费相关性高,因此会之后待碳费制度稳定后再修正。

为降低事业新设或变更排放源排放温室气体对气候变迁造成冲击,环保署依气候法规定,预告「温室气体排放量增量抵换管理办法」草案,规定事业开发行为涉及增加温室气体排放量达一定规模者,应进行一定比率之增量抵换,同时提供温室气体增量抵换来源,扩大鼓励产业执行温室气体减量工作,今天邀请业者举行研商会。

研商会中业者关注母法中有提及代金制度,但子法中却未纳入,且现行抵换额度不足,恐怕会让重大投资怯步。有业者说,碳权交易所即将上线,碳权交易所中购买的额度可否抵换?

工总代表也说,目前增量抵换额度的需求大于供应量,如果没有代金制度,恐怕难符合法规要求,势必会冲击供应链,并限制新投资案;半导体协会代表则说,自愿减量专案提及碳费征收对象不得申请,万一抵换不足,未来开发势必难以走下去。

环保署气候变迁署筹备处排放管理组副组长郭孟芸说,增量抵换希望降低我国国家减量,碳交所购买的碳权如果来自国外、品质不佳恐难达到减量目标,仍希望自主减排、国内减量优先,国外碳权为较次的顺序。

针对代金制度,郭孟芸说,母法的确有授权代金制度,但希望仿效再生能源发展条例要求用电大户使用一定比率再生能源,先上路后再设置代金制度,代金成本势必会比取得减量额度成本来的高,且代金也与碳费机制相关性大。

环保署气候变迁署筹备处副主任巫月春说,代金涉及碳费费率,会整体考虑碳费费率、代金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