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照及杂照中市自动展延2年 公会肯定有助营建市场缓和
中市建照及杂照自动展延2年,公会肯定有助缓和营建市场。(台中市政府都发局提供/陈世宗台中传真)
台中市政府都市发展局为协助营建产业纾困,于7日公告建照及杂照期限自动展延2年,让业者有更充分的时间完成工程;台中市不动产开发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林正雄、台中市大台中不动产开发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王志亮,昨日拜会都发局长黄文彬,肯定此举有助缓和营建市场受疫情冲击。
行政院主计总处统计,基层技术工及劳力工短缺时间平均3.4个月,营造业空缺人数达1.3万,空缺数年增2,000个,严重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进度。
黄文彬表示,市府依建筑法第53条及台中市建筑管理自治条例第26条规定,公告延长建筑期限,避免兴建工程延宕、无法于法定建筑期限内竣工等特殊情形,衍生建照失效等后续问题。
黄文彬指出,今年1月23日至12月31日止,领有台中市建造执照或杂项执照,或建造执照至今年1月22日仍为有效者,建筑期限得依建筑法第53条规定,申请展期1年、以1次为限,另再准其自动延长建筑期限2年,无须另行申请,借此纾缓疫情冲击,让台中投资环境更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