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独董校长签了就算? 科技部长陈良基突改口「要符合3条件」

科技部长陈良基昨日备询时谈及「拔管」一案,持有不同的看法。(图/记者李毓康摄)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教育部上周正式「拔管」,以兼任台湾大哥大独董为由驳回管中闵出任台大校长,而科技部长陈良基昨(2)日答询时表示,台大兼任独董,校长签了就算数,遭外界解读是在打脸教育部。不过,随后发出声明,「学校教授兼职独立董事须经校内程序核定,非校长说了算,也非事后追认,而是在完备所有程序之前,需一段作业期,因此溯自董事会通过日」。

曾任台大副校长的陈良基赴立法院教育委员会备询,被国民党立委柯志恩问及台大教授兼职独董有95%的同意书都是采取事后追认,是否校长签了就算数,陈良基则回答「对」。

陈良基也提到,过去他曾担任台大副校长,任内就有注意到教授兼职独董的问题,从签办到最后的正式公文,很容易出现空窗期,因此他还跟台大人事处提醒要留意这个问题。

▲拔管风波延烧,教育部4月27日驳回台大校长管中闵聘任案。(图/记者姜国辉摄)

至于曾兼任哪些公司的独立董事一事,陈良基指出,过去曾担任讯连科技、义隆子公司等独董,但均有经过学校同意后才出任,且担任台大副校长期间就都辞去独董一职。

消息传出后引发大众议论纷纷,科技部也针对此事进一步澄清,学校教授兼任独立董事程序为,先由公司董事会通过独立董事人选,而后发函校方,经学校人事单位收到函文,循校内程序签陈核定,完成核定后,由学校函复公司同意该位教授兼任独立董事并于函文内指出独立董事任期溯自该公司董事会通过日。

科技部表示,学校教授兼职独立董事须经校内程序核定,「非校长说了算,也非事后追认」,而是在完备所有程序之前,需一段作业期,因此溯自董事会通过日。另外,也有部分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之前,即先行文学校取得同意,无回溯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