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陆企 美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

5月底以来美方紧盯中概股动态

美国众议院于美东时间2日全票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The 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法案,虽然该法案适用于所有在美上市的外国企业,但多半被视为直指中资企业。因该法案要求在美国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外国公司,必须遵守美国的审计标准,否则将面临下市。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中美关系在多领域摩擦加剧,新法案一旦通过,也引发对全球最大两个经济体金融脱钩」的担忧。

目前美国监管部门未能有效获取审计文件上市公司中,中国公司占比超九成。该法案在今年5月已在美国参议院获得通过。目前两院都已通过,下一步将呈送白宫,美国总统川普签署后将生效成为法律。法案生效后,将对百余家中资企业产生影响,其中不少公司已启动香港二次上市的流程,以规避新法案对公司的负面影响

截至2020年10月,共有217档中概股在美股市场挂牌交易,总市值高达2.2兆美元。稍早美国参议院投票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法案以来,在美上市的中国互联网企业中,包括京东网易在内的10家中概股已经在香港二次上市,其中新东方赴港二次上市时,因股价超过「股王腾讯,还成为史上最贵港股

综合外媒3日报导美国众议院2日通过的「外国公司问责法」要求,若一家企业不能证明其不受外国政府控制,或者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无法连续三年对这家公司进行审计,其将被禁止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已上市的企业甚至会遭遇停止交易与下市。

分析人士表示,长期以来,PCAOB屡次抱怨中方未能批准其调阅中概企业资料的要求,使得该机构无法确切掌握在美上市中企的审计情况。随着近年中美经贸紧张情势升级,加上2020年4月起瑞幸咖啡爆发财务造假丑闻事件影响,不仅再次动摇市场对中概股的信心,也引发美国政府紧盯中概股动态,政界人士更频频呼吁应立法加强外企监管事项

通常而言,在美国上市的公司都要经过PCAOB的审计,但中国包括新证券法在内的多项法律法规要求,上市企业的审计底稿档案应当存放在境内,且不得擅自使用任何手段技术传递给境外机构或者个人理由是涉及到国家机密资安主权。如果外国监管机构要对某家中企进行审查,需要得到中国监管部门的同意,合作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