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特教加给做半套 全教产批评一国多制

教育部给予特教师全额特殊教育职务加给,但却遭教团批评只做半套。(林志成摄)

教育部今年1月修正「公立中小学教师职务加给及工作费支给要点」规定,给予特教师全额特殊教育职务加给,并溯自去年8月1日生效。不过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今天表示,教育部特教加给做半套,小校老师兼办特教业务者领不到,形成一国多制。

教育部1月修正「公立中小学教师职务加给及工作费支给要点」规定,将编制内特殊教育教师兼任学校分散式资源班或巡回辅导班导师、兼任特殊教育学校主管职务及兼任一般学校办理特殊教育业务主管职务者,可支领全额特殊教育职务加给,并溯自去年8月1日生效,基层特教老师一片叫好。

不过全教产最近接获会员陈情,学校在办理「兼任一般学校办理特殊教育业务主管职务者」支领全额特殊教育职务加给时,却出现了资格认定的问题,教育行政主管机关表示仅限特教组长可支领全额特殊教育职务加给,让许多基层特教行政人员顿时傻眼。

全教产理事长林硕杰表示,经询教育部陈专员,得到之答复为,仅限「特教教师兼任特教组长」可支领全额之特教加给;若校内因特教班级数未达设置特教组长之标准,校内特殊教育业务为其他处组(如资料组长、辅导组长或辅导主任等)办理,且由特教教师兼任上述单位职务者,仍无法支领全额特教加给,只能依实际授课节数依比例支领部分特教加给。

以一般学校组长授课6节而言,若于特教班兼一节则支领300元、兼2节支领600元、兼3节支领900元、兼4节支领1200元、兼5节支领1500元、兼6节支领1800元,原来特教加给又细分为六种等级:300元、600元、900元、1200元、1500元、1800元?

林硕杰说,多数县市之学校特殊教育班需达3班以上,才会设特殊教育组长,未设特殊教育组长之学校,则是由担任辅导组长、资料组长或辅导主任之老师兼办特教业务工作,但这些特教老师却只因职称不同而无法支领全额特教加给,形成一国多制,也是差别待遇。

全教产要求,除非所有县市均比照新北、桃园等县市规定设特教班一班即设置特教组长一名,否则此种同工不同酬之现象将持续存在,严重打击基层特教行政人员之信心与士气,教育部应出来面对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