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打工度假明年4月上路 18至26岁青年最长停留一年

捷克共和国。(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记者张语羚/台北报导

中华民国驻捷克代表处代表陆小荣与捷克经济文化办事处代表易礼哲(Václav Jílek)于本月28日,代表两国政府在捷克首都布拉格完成签署《青年度假打工备忘录》,双边约定本计划的适用对象为18岁至26岁(含)青年,停留时间自签证核发日起算,最长可达一年。

《青年度假打工备忘录》将于双方完成相关作业程序后,预计于明年4月间开始实施,外交部将另行公告正式实施日期及相关申请办法;我国与捷克每年互予对方青年的度假打工名额将自备忘录签署日起90天内换文方式定之,停留时间自签证核发日起算,最长可达一年。

外交部表示,两国青年未来可基于「度假为主、打工为辅」的原则申请前往对方国,并透过观光旅游、短期学习及受雇从事临时性工作等方式,亲身体验当地生活风土民情社会脉动、文化传统及学习彼此语言,以增进相互了解并建立友谊

捷克是继德国英国爱尔兰比利时匈牙利斯洛伐克波兰奥地利后,欧洲第9个及全球第14个与我签署青年度假打工协议(备忘录)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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