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育婴留停研拟放宽 年资减至6个月拚明年上路

劳动部研拟放宽申请育婴留职停薪的工作年资限制,同一单位任职一年将降至6个月。(图/资料照片)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劳动部为建构劳工友善环境,在调整性平工作平等措施中,除检讨劳工产假相关规定,也正研拟放宽申请育婴留职停薪的工作年资限制,劳动部指出,预估年资从一年降至6个月,将修改平法母法,最快有机会在明年上路

劳动部自91年3月《性别工作平等法》施行后,即明定「育婴留职停薪制度」。98年5月起,增发「育婴留职停薪津贴」,截至103年4月底止,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受惠人数达23.9万人,发放津贴金额共计210亿余元,政府补助雇主负担之社会保险部分,共计44亿8,985万余元。

去年全年申请育婴留停津贴人数约6.2万人,今年1~8月约4.4万人,平均一个月约4~5千人申请育婴留停津贴。而在劳动部研拟放宽申请育婴留职停薪的工作年资限制至6个月后,将修性平法母法,拚明年上路。

同时,针对留职停薪续保问题,根据统计去年申请留停津贴约6万人,截至今年7月育婴留停续保约3万8,296件,仅6成育婴留停续保,而由于现行在原单位任职满1年以上,即可在育婴假期间,继续参加劳工保险普通事故保险及就业保险,在性平法修改工作年资限制降至6个月后,就保法并不共同修法,育婴留停津贴以保险年资来看仍维持一年。此外,主管也表示,若此法修改对于雇主的影响将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