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申訴評議前3季達1萬件 高齡者比重降至1成以下

金融评议中心董事长杜怡静表示,今年前3季受理申诉达万件,处理速度已回复至疫情前水准,8成案件3个月内可处理完成。记者陈俪方/摄影

金融评议中心统计今年前三季已受理1万件申诉件,评议案件有3千余件,与去年同期相比,约有36%增长。观察近3年金融评议中心受理的评议案件,民国40年代出生的评议申请人比率下降,自2019年的18%降至2023年不到10%。

评议委员会主委罗俊玮表示,评议案件中高龄申请人比率下降,与金融机构愿意花更多心思在高龄消费者身上有关,以及金管会规定销售投资型保单给高龄者时须录音录影,年龄从70岁以上下修至65岁以下。

整体争议案件女性占比略高于男性,但两性在金融服务的需求与偏好上,近年并没有出现太大变化,金融评议中心认为,主管机关近年在普惠金融、强化高龄消费者保护等政策推动上已见成效。

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就争议处理设计二阶段处理模式,当金融消费争议发生时,民众要先向金融服务业申诉,如不接受处理结果,或业者受理申诉后30日都不处理,才向评议中心申请评议。

金融争议类型方面,金融评议中心董事长杜怡静表示,初步分析今年截至第3季受理的案件资料,评议案件仍以保险类争议居多,并以保险金理赔相关争议为大宗,推测与国人投保率较高有关,另外,投资型保单的金融消费争议也比较常见。

至于申请金融评议的消费者满意度,杜怡静表示,满意度平均有9成;即使是评议结果是无理由的案件,处理过程也能让消费者感到满意,满意度也有8成。

杜怡静表示,金融评议中心并非纯官方的组织,较具有灵活性,由于金融活动相当国际化,尤其是金融诈骗类的案件也非常相似,因此在案件处理上可多与国际交流,借镜国外经验,甚至签署合作备忘录,例如新加坡的评议制度与台湾相近;日本的金融教育由法定专责机构负责,这与台湾制度有很大的不同,但值得台湾学习。

今年评议中心也拜访了纽约州检察长办公室与纽约州金融服务署,台美双方代表讨论了金融诈骗造成的社会冲击,与虚拟货币、先买后付(BNPL)、P2P lending等新类型融商品对消费者带来的风险。

评议中心表示,在处理完防疫保单的问题后,金融评议争议案件3个月内结案比率已回复至8成以上,而英国FOS案件平均处理等候4.8个月、日本FINMAC调解案件平均处理时间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