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年改三读 所得替代率80%、退警月领7.4万「比部会次长高」
▲警察人员人事条例修正三读。(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立法院上周五院会原定处理「警察人员人事条例修正草案」,要将退休警消所得替代率提高到90%甚至95%,因在野阵营尚未凝聚共识,改到今(7日)院会处理,昨朝野协商时,国民党将所得替代率改为提高到80%,八成退休基层警察月退休金可领到74544元。稍早院会表决,赞成60位、反对49位,绿委伍丽华弃权,该提案三读通过。铨叙部指出,大部分警察人员月退俸比常务次长还多,一般文官公务员无法接受,还会冲击现有警力,「那就该去思考对警力影响有多深。」
该修法遭内政部与铨叙部反对,认为只会提高世代对立、提早用光退抚基金,修法通过后预估基金至少提前2年用罄,这对现职人员很不公平,该法案「独厚警职到难以想像」,将导致大部分警察人员的月退俸比常务次长还多,一般文官公务员无法接受,还会冲击现有的警力,「我退休就可以拿九成,那就该去思考对警力的影响有多深了。」
修法也引发民团质疑,国民党最新修正动议将警察人员之退休年金所得替代率上限定为80%,这个比率不仅比年改完成后之62.5%高(2029年),甚至,还比年金改革前的75%还要高。退休后不必工作,一辈子领八成薪,退休基层警察(相当于三至六职等,占比八成),月退休金74544元,这么高的退休年金这么好的福利,谁来负担,谁来买单?
而今日院会中,仍在蓝白人数优势下通过相关修法,根据三读再修正动议,警察人员之退休,除依下列规定外,适用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恤法之规定:一、警正以下担任具有危险及劳力等特殊性质职务者,其退休年龄,得依照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恤法之规定酌予降低。
在执行勤务中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身心障碍,不堪胜任职务并依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恤法命令退休者,其退休金除依规定按因公伤病标准给与外,另加发五至十五个基数。基数内涵均依所任职务最高等阶年功俸最高俸级计算。三、领有勋章、奖章者,得加发退休金。
警察人员之每月退休所得,其替代率应依退休人员审定之退休年资,照附表三所定替代率计算,任职满十五年者,替代率为43.25%,其后每增加一年,替代率增给1.75%,最高增至三十六年,为80%,任职满三十七年至第四十年者,维持80%。未满一年之畸零年资,按比率计算:未满一个月者,以一个月计。
前项第四款之规定,于条文公布施行前退休生效者,亦适用之。该等人员应按现职同等级人员之待遇标准重新计算每月退休所得:并随在职同等级人员本(年功)俸之调整而调整。因第一项第四款及前项之修正,所生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增加之支出,行政院应每年自公务预算办理拨补。
国民党立委牛煦庭表示,此次修法是因为工作性质不同,警察是高危产业,公务人员另有修法版本,行政院不需要挑拨。虽退休人员没有危劳问题,但他们就是因为危劳才退役,所以提高楼地板待遇,修法非常合理,50年多花1700多亿,拨补也是改革,就从今天开始。
民众党立委张启楷则指出,这是不分世代共同支持的法案,年改与现在时空背景完全不同,民进党是瞎了吗?年改后至今税收年年超征,国家已经从没钱到有钱,怎么可能像民进党讲得提早两年破产?
民进党立委钟佳滨直言,公平不是警消跟军人领一样所得替代率,而是退休后领的年金要相衬,警消50岁可以自愿退休、55岁就可以领月退,比一般公务人员提早,20岁警专毕业、55岁退休可以领到9万3,同样职等的上尉军官服役15年,月薪只能领到4万2,所得替代率九成领三万八,警察若是领到八成可以领七万五,比十四职等的公务员还高,比次长、教授还高,把水库掏空,吃亏的是在职警消。
绿委吴思瑶表示,提高35年年资警察替代率至80%,调高后的月退休俸上限达现职员警的91%,公平吗?这还可能造成严重的后遗症,造成现职警力大量离退,警力中空、治安空窗,蓝白立委能负责吗?请问,依照蓝白版本,占八成以上3-6职等退休的基层员警领得比公务人员次长级还高,比11职等大学教授领得还多,领得比在场所有议事人员多得多,这还只是基层员警,不要说高阶警官,这样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