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抄错「1个字母」冤枉肇逃...她花10年证清白 叹:人生都毁了

张妇遭冤枉肇事逃逸10年,感叹人生计划都毁了。(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北市妇人张月英10年前莫名遭指控骑车撞人后肇事,虽然她提出证据证明她当时并不在车祸现场,但因警方抄错车牌一个字母法官仍依照车牌证据判她6月徒刑和拘役50天,易科罚金23万元。张妇10年来苦读法律,学写诉状,8度声请再审,终于在今年5月得到平反。张妇感叹,当年因为此案害她留学梦碎,「我的人生都毁了,现在我快60岁,我能做什么?」

2007年9月间台北汀洲路一名7旬老妇人马路时,遭一辆轻型机车撞倒,机车驾驶却立刻逃逸。北市中正分局员警根据报案人提供的「DNX」开头车牌号码循线查出车主是在摊贩张月英。

张月英虽然强调自己当天在新北市智光市场摆摊,其他摊商也帮忙做证,称张妇「风雨无阻」到市场摆摊,不过法官调阅通联纪绿位置,发现张妇有时在中和,有时在永和,认定其他摊商的证词不实在,因此不予采信。最后张被依过失伤害判拘役50天、肇事逃逸判6月有期徒刑确定,易科罚金23万元。

张妇为了替自己平反,10年来苦读法律,学写诉状,尽管声请再审不断被驳回,她仍坚持证明自己的清白。最终高院去年11月裁定再审,查阅当年勤务中心受理的报案纪录单,发现报案人称肇事车牌为「DMX-XXX」,警方却误抄成「DNX-XXX」。高院5月判张月英无罪确定,终于还她清白。

张月英获平反后,接下来还要讨回赔偿金。她向中正二分局两名员警请求国赔86万元,仍在审理中;至于冤枉判她拘役50天和有期徒刑6月,张月英希望能索赔53万5660元,另外还要讨回当年缴纳的23万罚金。

张妇27日因刑事补偿案至台北地院出庭,她感叹说,10年前自己才40多岁,本来计划到日本留学,结果因为官司案底,害她无法拿到良民证,留学梦碎,「现在我快60岁,我能做什么」,「我的人生都被它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