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人捡尸传播妹 「8分钟完事」挨告性侵

廖姓传播公司经纪人载喝醉的传播妹回家,却趁机性侵。(示意图/翻摄自网路/非本文当事人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30岁廖姓男子在传播公司担任经纪人,2014年1月某日凌晨送传播妹小真(化名)回家,却趁对方烂醉如泥之际予以性侵,迅速地在8分钟内完成穿脱衣物性交射精动作,让酒醒后发现自己没穿裤子的小真报警处理,于下体验出廖男DNA后提告,让他在7日被新北地检署依趁机性交罪起诉。

检方调查,廖男案发当天接到电话,去接与客人喝到烂醉的小真回家,在3时42分把她带回三重区租屋处时,认为有机可趁,当即实施性侵,3时50分离开,遭到提告。

廖男到案时辩称你情我愿,但小真秀出两人事后的LINE对话纪录,包括「我错了」、「可以和解吗?」「你忍心看老爸(廖男)被关吗?」「你撤销告诉,公司那笔债我帮你还清」等语,让检方认定罪证明确,依法起诉。